行为安全的提法最早出现于1978年。1931年 Heinrich 出版了《工业事故预防》( Industrial Accident Prevention) ,其中提出了著名的“古典”事故致因链(海因里希多米诺骨牌理论),认为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人的不安全动作”( unsafe act,我国以前翻译为人的不安全行为) 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Heinrich 还通过大量事故统计得出人的不安全动作引起的事故占事故总次数的 88%。
作为事故直接原因的“不安全动作”,基本是指人在引发事故时的具体动作,但在事故发生前要预测到它并加以消除从而预防事故的发生,并不容易,因为它与引发事故的具体动作的发出者的日常习惯、安全意识、所掌握的安全知识有关,而这些又与事故引发人所在组织的安全管理体系有关,安全管理体系又与该组织的安全管理指导思想即安全文化有关。
预测并解决具体的“不安全动作”就逐步演变成了“一套”行为相关问题的解决,其解决策略也就随之演变成一套理论和方法或者一套思维方式,这套理论、方法、思维方式就是现在所说的行为安全,或者称之为行为安全理论与方法。